1、蒸汽鍋爐的操作中,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單位無關的事情,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并嚴格酒后和帶病上班。
2、密切注視水位和壓力變化,做到“燃燒穩定,水位穩定,汽壓穩定”。嚴禁發生缺水、滿水事故和超壓運行。一旦發現鍋爐嚴重缺水時,嚴禁向鍋爐進水。
3、定期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保持其光潔明亮,便于觀察。高低水位自動控制,超壓連鎖保護裝置及其報警裝置,必須隨時處于靈敏可靠狀態,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4、安全閥要定期做手動試驗(每月一次,于每月后一個白班進行,操作時應輕拉輕放手柄)和汽動試驗(每季度)后一個白班進行),以保持其靈敏可靠。
5、認真執行排污制度和操作要求,每次排污量以降低水位25~30mm為宜,應在高氣壓,低負荷運行。
6、值班人員應在鍋爐內進行巡回檢查,以便及時掌握鍋爐本體安全附件和個附屬設備(如省煤器、水泵、電機、閥門等)的運行情況一旦發現不能向鍋爐給水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7、經常于水質化驗人員取得聯系,掌握水質情況,嚴格執行工業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管理,避免鍋筒內結生水垢和腐蝕。